
摘要
2026年开年,一桩横跨五年的互联网大厂反腐案件再度引发关注。深圳市相关法院正式受理迅雷对前CEO陈磊提起的民事诉讼,这起涉案金额超2亿元的侵害公司利益案,因复杂的资产转移路径、长期的跨境追逃僵局,不仅暴露了传统互联网行业的“软权力寻租”乱象,更折射出Web3浪潮下,腐败分子借助新兴技术名义规避监管的新型风险,将行业反腐的深层挑战推向公众视野。
一、亿元资金腾挪术:借“区块链”名义铺路,空壳公司暗度陈仓
时间回到2017年至2020年,陈磊担任迅雷及子公司网心科技CEO期间,一场精心策划的资金转移大戏悄然上演,而“区块链”成为其掩盖贪腐的关键幌子。
工商信息显示,2019年成立的深圳市兴融合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“兴融合”),注册资本未实缴、无技术人员、不具备云计算大规模业务运营能力,纯属空壳公司。但凭借陈磊的CEO职权,网心科技与这家空壳公司签订了多份“区块链技术服务”“云计算合作”相关协议,原本可由网心科技直接对外采购的服务,被强制插入兴融合作为中间环节,形成“虚增交易”闭环。
据知情人士透露,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,网心科技向兴融合累计支付约2亿元资金,其中最离谱的操作,是打着“区块链技术顾问”的名义,向两位60多岁、毫无区块链相关背景的农民支付200余万元服务费,而这些收款账户实际由陈磊的情人董鳕控制。在Web3概念尚未完全普及的当时,“区块链技术服务”的专业性的让内部审核难以深究,成为资金外流的“遮羞布”。
在迅雷董事会2020年4月2日作出免职决议前三天,陈磊仍紧急签署付款指令,安排网心科技向兴融合转账2000余万元,该笔交易被迅雷指认为“无正常商业合理性”,疑似为离职前的最后一轮资产转移。
人员与资产的双重转移让迅雷损失惨重。免职前夕,网心科技35名绩效优秀的核心研发与运营人员(含部分负责区块链相关技术探索的团队成员)被集中解聘,随后被引导至兴融合任职,导致网心科技支付赔偿金900余万元,核心技术团队直接流失。而兴融合的股权则以1元象征性价格多次转让,最终变更至董鳕母亲及亲属名下,法定代表人由董鳕闺蜜的母亲担任,形成“陈磊、董鳕—亲信亲属—名义公司”的三层隐匿架构,实际控制人身份被彻底掩盖,其操作模式与Web3行业中常见的“匿名主体代持”“跨境资产转移”套路高度相似。
二、跨境追逃困局:Web3特性放大监管难度,外籍身份+虚拟资产避责
这起案件的司法进程充满波折,而Web3行业的跨境性、匿名性特性,进一步放大了反腐难度。2020年4月初,在迅雷罢免决议生效后,陈磊与董鳕迅速出境。迅雷随即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,指控陈磊涉嫌职务侵占罪,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,因陈磊持有外籍身份,长期居留境外且拒绝配合调查,刑事程序难以推进,最终不得不撤销。

更值得警惕的是,有业内人士推测,部分被转移的资金可能已通过虚拟货币完成跨境洗白。陈磊任职期间,迅雷曾布局区块链相关业务,其团队对虚拟货币的跨境流通、匿名交易特性较为熟悉。理论上,将侵占的人民币资金通过地下钱庄兑换为虚拟货币,再通过境外交易所变现,可实现资金轨迹的“断链”,这也为资产追回增加了极大难度——Web3环境下的虚拟资产追踪,需要跨平台、跨司法辖区的技术协作,而当前全球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标准尚不统一,给贪腐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。
刑事途径受阻后,迅雷转向民事诉讼维权。在多轮诉讼及媒体采访中,陈磊的陈述反复无常:起初称兴融合是“网心关联企业”,业务与人员完全依附网心科技;后续庭审中却突然否认自己的迅雷高管身份,主张兴融合是完全独立的商业实体,此前表述“与本案无关”。法律界人士指出,这种前后矛盾的陈述涉嫌违反“禁止反言”原则,凸显其规避责任的主观意图,而Web3行业中常见的“匿名主体”“业务模糊化”特性,也为类似的责任推诿提供了操作空间。
2025年1月,迅雷启动新一轮民事诉讼,聚焦资金侵占与资产返还。法院受理该案后,将重点审查交易真实性、高管信义义务及资产转移合法性,但截至目前,被侵占的核心资产仍未追回。
北京宝际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付中表示,陈磊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拒不回国配合调查,属于典型的妨碍司法程序行为,若放任此类行为,可能传递“滞留境外+借助虚拟资产即可规避追责”的错误信号,严重挑战法律权威性与司法公信力。
三、大厂反腐现状:Web3成腐败新温床,软权力寻租+技术化隐匿频发
迅雷起诉陈磊案并非个例,随着Web3、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行业深度融合,新型腐败模式不断涌现,行业反腐形势日益严峻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数据显示,2020年至2024年,该院共审理互联网企业内部人员贪腐犯罪案件127件,涉案金额超3亿元,其中近三年涉及“区块链”“虚拟资产”名义的腐败案件占比逐年上升,罪名集中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、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。
这类新型腐败呈现三大鲜明特点:
借Web3名义“包装”腐败
:像陈磊案一样,以“区块链技术合作”“虚拟资产投资”“Web3生态布局”等名义签订虚假合同,虚增交易环节转移资金,利用行业专业性的门槛规避内部审核;
资金转移技术化
:通过虚拟货币、去中心化金融(DeFi)协议完成跨境资金洗白,资金轨迹难以追踪,远超传统腐败的资金转移隐蔽性;
权力寻租场景扩容
:除了传统的供应商选择权、流量分配权,Web3相关的“链上项目合作权”“虚拟资产发行审批权”“生态投资决策权”等成为新的寻租点,部分高管利用信息差,将公司资源倾斜给关联的Web3项目,从中谋取私利。
面对严峻的反腐形势,头部互联网企业及Web3相关公司纷纷升级反腐机制。腾讯2024年度通报显示,全年查处“高压线”案件100余起,其中包含3起利用区块链名义进行的虚假交易案,将12家关联Web3项目方列入“永不合作”清单;字节跳动2025年第二季度通报处理的100名员工中,有5人涉及虚拟资产相关腐败,已移送司法机关;部分Web3大厂还引入了链上数据分析工具,对公司资金流向、员工关联的虚拟资产地址进行实时监控,试图从技术上遏制腐败。
四、破局之道:司法、监管、技术三方协同,筑牢Web3时代反腐防线
互联网企业反腐已从内部事务上升为影响公平竞争、投资者信心与用户权益的公共议题,而Web3技术的普及,更让反腐斗争进入“技术对抗”的新阶段。破解此类困局,需要司法、监管、技术形成治理合力。
司法层面:完善虚拟资产相关法律体系与跨境协作
明确虚拟资产的法律属性与取证规则,将链上交易记录、虚拟货币转账凭证等纳入合法证据范畴,解决“取证难”问题;
强化跨境司法协作,与主要虚拟货币交易所所在国建立反腐信息共享机制,破解“跨境追逃”“资金洗白”的监管盲区,确保无论贪腐分子身处何地、资金形式如何,都无法逃脱法律追责。
监管层面:细化Web3相关业务的合规要求
针对互联网企业及Web3公司的关联交易,制定“区块链业务专项披露规则”,要求以“区块链”“虚拟资产”等名义开展的合作,必须披露合作方背景、技术可行性、资金流向等核心信息,堵住制度漏洞;
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、DeFi协议的监管,打击利用虚拟资产进行的洗钱、资金转移等违法活动,从源头遏制腐败资金的跨境流动。
行业与技术层面:以技术赋能反腐,建立联合惩戒机制
推广区块链技术在反腐中的应用: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,实现公司资金流、业务合同、审批流程的全程上链,确保每一笔交易都可追溯、不可篡改,从技术上杜绝“虚增交易”“暗箱操作”;
建立行业黑名单共享体系:将存在腐败行为的个人、关联企业、Web3项目方纳入黑名单,实现互联网行业与Web3行业的联合惩戒,让贪腐分子“一处违法,处处受限”;
企业内部强化合规培训:针对Web3相关业务的特殊性,开展专项合规培训,提升员工对“区块链名义腐败”的识别能力,同时完善内部举报机制,鼓励实名举报违规行为。
迅雷起诉陈磊案的意义,早已超越个案追责本身。它不仅揭露了传统互联网行业的反腐顽疾,更敲响了Web3时代的反腐警钟——新兴技术是创新的引擎,但若缺乏有效监管,也可能成为贪腐分子的“遮羞布”。通过司法程序固化证据链,能厘清Web3相关关联交易的权责边界;公开审理过程可对行业内部舞弊形成强大震慑;判决结果将为互联网企业与Web3公司重构供应商治理、资金流监控与权限管理体系提供重要司法参考,最终实现“以诉促治”的治理效果。
在数字经济与Web3深度融合的今天,行业反腐斗争任重道远。唯有司法、监管、行业三方协同发力,以制度为基、以技术为刃,才能遏制新型腐败的滋生蔓延,为行业健康发展筑牢法治与技术双重屏障。